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学说的核心要义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5日 浏览量:

原标题: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学说的核心要义

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人权学说,丰富发展了人类文明多样性。

一、崇高的价值追求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崇高的价值追求。

一是在价值主体上,奉行人民至上。价值主体解决的是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谋幸福,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在价值内核上,展现人类正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精神支柱和道德规范,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权学说的核心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人类善良美德,展现了人类理性力量,反映了人类价值正义。

三是在价值评判上,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实现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但人权又是历史的发展的,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中国人权事业的评判,关键要看广大人民是否满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不断增强。

四是在价值取向上,遵循人类共同价值。中国共产党是爱好和平与正义的政党。中国大力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平等协商、开放创新,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全新的人权话语

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中国共产党构建起了符合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人权话语,形成了全新的人权话语体系。中国共产党的人权新话语,遵循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时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出发,始终把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具有鲜明的中国人权话语特质。

第一,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的人权。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的人权,是社会主义中国在人权上的最高政治原则。自由、民主、平等等人类基本价值,是人权的本质属性所在,无自由、民主、平等,便无人权可言。在当代中国政治学说中,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主要体现在自由、民主、平等等权利的获得和实现上。

第二,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出发,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创造性地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重大命题,找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中国“密码”。多年来,中国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通过发展使每一个人都成为发展权利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中国致力于减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在为解决和提高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三,以和平权安全权为前提和条件的人权。只有在和平安全的环境中,人们才能有条件获得其他各项权利。中国共产党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建设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努力使自己的人民享有更加可靠的和平安全权利。

第四,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人权观,赋予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全新意义。“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科学地指明了在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根本目的,即人民幸福。从人权的角度理解,幸福权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人权,是各项权利的统一体。

第五,以可持续发展为恒久的人权。面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与未来,中国共产党特别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项人权,可持续发展权是正确解决今世发展权与后世发展权关系的人权,意在将人权与发展、和平、环境、资源、福祉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人类当前与长远恒久发展。

第六,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人权。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学的核心要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现今就要努力争取的关于每个人和所有人所享有权利的一种完整表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追求。

三、丰富的人权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关心人、关爱人、关怀人,尊重人、保障人、发展人,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学说的本质所在。具体表现在:

其一,平等性的人权。平等是人权的核心要义。中国共产党的平等,是人人平等、全民平等,努力做到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平等观是全面的平等观,既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也表现在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平等,还表现在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平等。

其二,公平性的人权。公平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实现人民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是实现人人享有人权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主张国家间无论大小皆应一视同仁,反对霸凌主义和强权政治,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

其三,共同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保障的人权,不是少数人的人权,也不是部分人的人权,而是全体人民的人权。实现中国梦,是实现由每一个人组成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想,做到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享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要实现各国共建共享,共荣共惠,使各国人民公平分享全球治理的成果和收益,共享和平安全,共享发展成果,共享人类福祉。

其四,全面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坚持一切人权都是普遍的和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原则,努力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全面性的人权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特定群体权利,还包括和平权、发展权、环境权、可持续发展权等,是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积极人权与消极人权的全面保障。

其五,包容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不以一种文明去框定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而是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中国共产党既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强调保障和发展人权离不开一国实际。中国共产党尊重各国根据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制度选择适合国情的人权保障模式,反对人权“双重标准”,反对利用人权干涉他国内政。

其六,平衡性的人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也重视个人义务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在人权的保障、实现和发展上负有积极责任。中国共产党的人权学说认为,人权的实现不是无条件的,权力与权利并非完全对立,各项权利以及与权利相关的一些要素的关系具有平衡性和非对抗性。

四、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学说,代表着一种人权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审视,开辟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境界,有着划时代意义。

第一,冲破了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藩篱。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人权学说,既汲取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特别是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有别于西方人权学说。这一人权学说,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人权学说的狭隘性,实现了由“天赋人权”向人民人权的转变,实现了由自由主义人权向社会主义人权的转变,实现了由抽象人权向具体人权的转变,使人权更加生动鲜活,更加全面具体,更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第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人权学说,既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又有别于传统社会主义人权观,实现了由传统社会主义人权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的飞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学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学说,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这一人权学说,实现了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三者的高度统一,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第三,开辟了世界人权发展新路径。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学说的指引下,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开辟了在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发展中的东方社会主义大国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新境界。实践充分说明,世界上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标准,只有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才可能找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正确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人权学说为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作者:鲁广锦,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

(责编:吴兆飞、闫妍)